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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委托合同纠纷律师 起诉退款咨询

2020-07-2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352人看过举报


广州委托他人办理入户手续,未办成能退款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退,按照合同约定。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1年内办成入户手续,但未约定超出1年的要退款。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二审法院判决退款8万元。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蓝某公司、黄婷婷是否应当将所收的115000元办理费用全部退还给何某?对此,分析如下:何某与蓝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合同。根据《协议书》的约定,何某委托蓝某公司办理广州户口事宜,蓝某公司应在一年内为何某办理完成所有落户手续。但在上述期限内,蓝某公司并未依约完成受托事务。虽然何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蓝某公司与何某在此后仍有联系,但双方并无就延长合同期限达成协议。鉴于以上事实,在无证据证明何某存在合同约定的不予退款事由的情况下,蓝某公司应将所收款项退还给何某。考虑到蓝某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劳务费用支出,从公平原则出发,其退款金额以80000元为宜。因蓝某公司未及时退款,还应从合同期满之日起向何某支付利息。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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