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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专打宅基地继承官司律师

2020-03-0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368人看过举报


广州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征收拆迁有补偿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没有宅基地证的土地被征收,一般没有土地价值的补偿,只有房屋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如下面这个案件,由于没有宅基地证,就只补偿了地上附着物补偿,大概20多万补偿款及购买70多平米拆迁安置房的份额。具体没有征收项目的补偿可能不一样。

判决书节选:

首先,《土地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本案当中,经查案涉房屋所在占用的土地缺乏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证明其属性,不能认定土地属于私人所有。第二,《万新大道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明确记载是针对征收房屋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并无明确约定土地的补偿价值。综上,上诉陈某路李某1弟李某2好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案涉土地价值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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