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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时房子被查封,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2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一般而言,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子被查封,属于因卖房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卖房人构成违约。买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支付违约金(包括逾期违约金(一般是日万分之五)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已付款或房屋总价的20%))。

但是,如果房子被查封并没有影响到卖房人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网签、过户等),则买房人没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只要房子被查封,买房人就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房子虽被查封,但是卖房人立即采取措施解除了法院的查封,并且没有影响房屋买卖交易的进行。这样,买房人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反之,卖房人可以要求买房人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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