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二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从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来看,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须符合如下条件:(1)用人单位已实施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并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实践中,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