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广州宅基地房专家律师

IP属地:四川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婚前财产公证见证有什么作用?

2017-01-0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7年0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38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取得于婚前,公证与否不重要。

有的人担心婚姻中谈钱会伤感情,可不谈可能又会破财产,想问律师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律师要说,如果你担心的只是房子之类非常容易证实取得时间的财产,那你可以放心。

通常房产、车子这类有所有权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取得本身就有登记时间,没必要多加一道公证的证明手续。当然,如果涉及婚后还贷的房或者车,婚后还贷部分的相关利益肯定是共同的了。

存款、债券等财产,存单本身也是可以证明取得时间的,如果婚后未到期或者到期后直接转存,连续的存单记录也是可以起到证明作用。但如果取现甚至部分消费后,不管之前是否做过公证,证明起来就有难度了。

股票、股权这类财产,其实也是有登记资料可以证明取得时间的,如果婚后不动,自然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发生买卖产生增值或分红,增值或分红是算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明确书面约定相关增值或分红算个人财产(那属于财产约定范围,稍后有分析),否则公证与否也不重要。

财产公证的证明作用主要针对不易证实取得时间的动产。比如价值比较大的金银珠宝、古玩这类财产,如对取得时间发生争议,没有书面文件证明就比较难,这时财产公证的作用就比较明显。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278399

  • 昨日访问量

    658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