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当然不是。诉讼请求是有格式要求的,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一般不符合要求的诉讼请求,在立案的时候,就会被立案法官要求修改,不修改就不给立案。但有时候立案法官拿不准,也可能给立案,审案法官审理后如果认为诉讼请求不对,可裁定驳回起诉(退还诉讼费),也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不退)。所以建议大家还是遵循法律规定,不要太任性。如下面这个继承案件,被告提反诉,反诉请求是“请求认定原告虚假陈述及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继承案件不存在提反诉,其次该反诉请求不符合诉讼请求的格式。最终,法院认定对该反诉请求不受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陈四儿所提出的反诉申请? 本案为继承纠纷案件,不存在反诉,陈四儿提出的诉讼请求如属于继承案件处理范围的,则在本案一并处理,反之则另案处理? 陈四儿的诉讼请求中对于要求认定陈大儿、陈三儿、陈二女虚假陈述以及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并非单独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作为陈四儿的答辩意见;对于涉及401房、402房及广州市越秀区XX号801房的相关诉讼请求,由于上述房产在被继承人龚母去世时已非登记在其名下,不属于龚母的遗产范围,如陈四儿对上述房产的权属存在异议,应另案处理;对于确认陈大儿婚内债务、侵权赔偿、律师费等其余请求,不属于继承案件的审理范围,在本案中不予调处,应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