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纠纷255讲:离婚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补偿款,违约能起诉一次性支付吗?

2025-06-1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362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但也要考虑金额大小,对方能否一次性支付的能力等。如下面这个案件,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丈夫分期支付16万补偿款给妻子,但丈夫仅支付了1万多就不付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一次性支付。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违约,导致妻子丧失信任基础,有权要求一次性支付。最终,法院判决丈夫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偿款12万余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是包含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有机整体? 陈妻黄夫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协议明确约定黄夫应向陈妻支付补偿款,虽然约定黄夫可分期偿还,但从双方陈述黄夫的履行情况来看,黄夫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仅支付了四期款项,之后未再按照约定按月向陈妻支付分期款,黄夫虽然抗辩系因自身经济困难导致无法履行,但未能予以充分举证,不予采纳? 故结合黄夫的履行情况,其并未信守承诺,使陈妻对其丧失信任基础,故陈妻要求黄夫一次性支付剩余未付补偿款127120元,合理有据,予以支持?

    对于陈妻主张的利息,因双方未进行约定,且前述已支持陈妻关于黄夫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偿款的主张,故对于该利息的主张,不再予以支持?

    至于陈妻主张的律师费,陈妻依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四条第6项诉请要求黄夫支付律师费,但从该条款的语义理解来看,无法体现双方对黄夫未按期支付补偿款应支付律师费作出明确约定,且本案并非必须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的情形,故陈妻的该诉请缺乏理据,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90354

  • 昨日访问量

    337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