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实践中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约定的有两种协议,一种是以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为目的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种是离婚不离婚财产都这么分割的“婚内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可以反悔的,“婚内财产协议”是不能反悔的。所以大家签订协议的时候,千万不要写什么“如果将来离婚,房子归妻子”,这样是无效的。而应当直接写“某房子归妻子”(最好再过个户),而且协议名称最好是写明“婚内财产协议”,而不要写什么“协议”或“离婚协议”,这样如果真打起官司,协议被认定有效的几率大大增加。但最保险的,还是找张律师帮你写协议,因为这种协议一个用词不当,可能就无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夫妻签订《夫妻房产分配协议》,因内容写明“离婚时房产归妻子”,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该协议是已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为目的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反悔,认定未生效,房产平分。
判决书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本案中,魏夫名下的位于广州市某203的房屋系张妻与魏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房产分配协议》(包括手写补充内容)系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双方协议离婚未成,而张妻又在本案离婚诉讼中反悔,应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