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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121讲:仅有办酒席的照片,能起诉重婚罪吗?

2024-12-0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274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要看照片内容,是否有显示是婚礼酒席,如能显示是婚礼酒席,可能构成重婚罪。如不能显示是婚礼酒席,则达不到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起诉妻子犯重婚罪,证据是与自己的结婚证明,和妻子与他人举办婚礼的照片。法院审理后认为,光凭照片不足以认定是婚礼酒席,不足以认定构成重婚罪,裁定不予受理丈夫的刑事自诉。

裁定书节选:

    本院认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规定的重婚罪,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或者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第三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二)缺乏罪证的;……”“缺乏罪证”,既包括没有证据,也包括证据不充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孙夫对于罗妻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应对证据进行审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才予以立案受理;而对于缺乏罪证且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结合本案,自诉人提供证据材料并予证明事实:1.结婚证,以证明自诉人与罗妻2016年2月3日起至今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照片,以证明罗妻与张姓男子举行婚礼。综上证据材料,本院认为,自诉人仅提供照片作为证据,不足以证明罗妻与张姓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事实?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诉人控诉罗妻犯重婚罪的证据尚未达到“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受理标准? 故,自诉人的刑事自诉不符合自诉案件法定的受理条件,本院依法不予受理? 裁定对自诉人孙夫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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