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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第143讲:妻子一个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丈夫能作为原告起诉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7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269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妻子一人签订的合同,只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丈夫也可以作为原告来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妻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丈夫有权一起作为原告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陈妻(买家)叶卖家自愿就买卖涉案房屋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关于李夫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本案《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海珠区房买方均为陈妻一人。陈妻李夫表示两人为夫妻关系并提交结婚证予以证明,陈妻李夫确认愿意一起承受《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夫妻内部关于家庭债权债务处分的约定,在诉讼过程中将该意愿告知了叶卖家方,该约定并未加重叶卖家方的责任,因此,本案李夫作为陈妻李夫叶卖家主张权利,并无不当,院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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