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产纠纷第70讲:明知房屋有抵押和查封还买,没买成能索赔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210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法院可能不支持违约金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明知房屋有抵押和查封,过户的风险非常大,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100万。后无法过户起诉买家退定金100万并赔偿违约金100万。法院认为买家自身也有过错,仅判决返还定金100万元。

判决书节选:

本案证据显示,陈买家与卖家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买卖的涉案房产系存在抵押登记且处于法院查封状态,故在该障碍未消除的情况下,双方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根据陈买家二审提交的证据显示,目前涉案房产已进入司法处置程序,且法院出具公告清退房屋占用人。因此,涉案《房地产买卖合同》因存在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已无法继续履行。陈买家主张《房地产买卖合同》应予解除,并无不当。涉案《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卖家公司应将收取的定金100万元返还给陈买家。至于陈买家主张的违约金,因陈买家对于涉案房产存在抵押和查封等交易障碍是明知的,也自愿承担风险,故其对合同解除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陈买家诉请卖家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86765

  • 昨日访问量

    350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