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黄埔区合伙投资开店争议律师 利润分成纠纷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265人看过举报


付了投资款却没约定利润或亏损分成,投资款能退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未约定分成一般能退,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恋爱期间,王某向谢某经营的酒吧投资了7万,但未约定利润或亏损分成。后分手后王某要求返还投资款,谢某称酒吧一直在亏损,没有钱返还。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虽然付了投资款,但双方未约定分成,王某也未实际参与酒吧经营,双方之间并未形成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判决谢某返还投资款7万元。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谢某应否向王某返还涉案款项7万元,本院分析认定如下:本案中,王某主张向谢某经营的酒吧项目投入涉案款项后,谢某至今未告知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资料等,也未支付过投资收益,其合同已无法实现,谢某应向其返还投资款? 谢某则认为涉案款项系双方恋爱期间多笔相互转账往来中的一笔,并非投资款,无需返还? 经审查,首先,根据双方之间微信聊天记录,王某多次与谢某交涉,要求其返还涉案款项,谢某则回复“工资都发不出去了……处于亏损状态操作……根本没有利润产生”“……我现在都是一个人顶着快顶不住了,你有兴趣我整个盘给你都行……”“……现在自己的场子也不赚钱……你要有兴趣就过来看……”“这个是投资……”“……都有合同,有财务啥的都很分明,现在就是没有利润产生的,我现在缺一个爆发点,我也愿意给你干股”,等。本院认为,王某催款时,谢某均从酒吧项目的经营、缺乏资金等方面予以回复,可见,对于涉案款项系用于酒吧项目,双方应存在共识,上述内容已能够体现涉案款项实为投资款? 谢某认为涉案款项为双方恋爱期间发生的分手补偿费或其他款项往来,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本院不予采信? 第二,根据现查明的事实,王某投入涉案款项后,双方未就投资的股权份额,股权收益、经营亏损分配等必要事项达成合意,王某亦未能实际获得相应的股东权益,双方之间并未形成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此情况下,王某主张谢某返还涉案款项,理据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第三,因涉案款项占用期间势必给王某造成一定的资金占用损失,谢某还应以涉案款项7万元为基数支付利息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92886

  • 昨日访问量

    386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