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无法提供审计机构要求的材料导致的审计不成功,则审计机构已经做了工作,是申请人自己的过错导致无法审计的,则审计费不能退。审计费一般几万块。如下面这个案件,某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2021年4月13日接受审计委托,然后三次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最终2022年8月11日,即16个月后,告知材料不齐无法审计。最终审计费2万元不退。
判决书节选:
为了对涉案合伙经营事务进行清算,法院于2021年4月13日委托广州正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恩某实业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生产成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情况进行财务审计?2021年4月15日,广州正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法院出具《鉴定委托受理通知书》,对涉案财务审计所需材料及费用进行说明? 之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提交财务审计的材料进行多次质证,并将经过质证的材料送交广州正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2022年8月11日,广州正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法院出具《终止鉴定告知书》,告知如下主要内容:我所经三次接收本案移交的会计鉴定材料后我们采用查阅法、核对法、复算法开展了审计工作,经审计发现仍因会计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致使我们无法对恩某实业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生产成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经营利润、投资权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确认;我所决定终止此次司法审计工作?
法院认为,黎某预交了审计费2万元,现审计机构不予退还,根据双方过错,由岑某、黎某负担80%共计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