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主播合作合同的解除时间?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主播合作合同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要解除合同的话,需明确提出要求解除合同,微信上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或邮寄解除函或发律师函解除合同都可以,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即为合同解除日。如果没有发函而直接起诉的话,则对方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如下面这个案件,主播因不满公司不安排自己直播没收入而直接解绑账号去其他平台直播,公司知道后发送整改函,但整改函里面没有提解除合同的具体日期。最终法院认定合同的解除日期为主播收到法院送达的公司起诉状之日。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的解除问题? 双方均确认黎某于2021年5月20日将巴某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从快某号X上解绑,后黎某自行开展直播活动,双方均要求解除《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故本院对双方要求解除《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的本诉请求和反诉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合同的解除日期,黎某在2021年5月20日解绑快某号视为以其实际行为表明解除合同,但其未通知巴某公司,而巴某公司的工作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向黎某发送《纠正违约行为通知函》,但该通知函亦未明确合同解除及合同解除的届满期限,而巴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鉴于黎某已在巴某公司起诉前以其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故截至2021年6月23日,双方已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故《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于2021年6月23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