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如何证明自己的出资金额?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由合伙人自己举证,需提交购物发票。如下面这个案件,两人口头约定合伙经营牛杂店。原告主张自己出资21万,被告承认收到了20万,还有1万不承认。但原告提供了自己购买办公家具的发票,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的出资为21万元。实践中很多合伙人出资或买东西的时候未保留完整票据,发生争议后部分出资金额就得不到法院确认。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系合伙协议纠纷?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本案中,原、被告对双方口头约定合伙加盟经营“某牛杂”连锁店,原告占股40%的事实无异议,则双方形成个人合伙法律关系?
关于原告的出资金额是多少的问题,原告主张其出资合计21万元,被告确认收到原告20万元,并对原告主张出资购买不锈钢、实木沙发及办公桌等合计1万元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该费用已报销,却未提供相应报销凭证予以反驳,应由被告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 故,对原告出资21万元的主张,本院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