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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协议约定任何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全归对方有效吗?

2023-06-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286人看过举报


广州离婚协议约定任何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全归对方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的。实践中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由于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要求加上这一条,这种约定是有效的。比如下面这个案件,离婚协议就约定任何一方隐瞒或离婚后2年内转移财产,则隐瞒转移的全部财产归另一方。离婚后妻子发现丈夫隐瞒了某公司的股权,就起诉要求确认股权归自己所有,法院就判决支持。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焦点在于审查离婚夫妻内部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现严夫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该涉案股权情况并进行分割,隐瞒了该财产,根据协议,该股权权益(仅为财产权益)应全部归陈前妻所有,故陈前妻主张确认其享有该5.5%的股权权益合理有据,院予以支持。严母张现妻严二女抗辩称陈前妻新某公司的存续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存在隐瞒的情况,但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陈前妻知道新某公司的存在,无法证明陈前妻知道严夫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故严母张现妻严二女该抗辩理由缺乏依据,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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