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纠纷中,一方支付的税费能算进出资额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仅购房款才是出资额,才能用来计算共有份额,其他税费、中介费、律师费、装修费等都不能计算进出资额,可另案起诉要求分担。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其次还需要判断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是多少。双方在庭审中均认可,涉案房屋购买时的总价是1297106元,其中公积金贷款80万元,各自贷款出资40万元,剩下款项由邓某出资429606元,杨某出资67500元,故邓某的出资比例为63.96%[(429606元+400000元)÷1297106元]。杨某主张其支付的涉案房屋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也应纳入出资比例的计算范畴,故不同意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出资比例。因杨某主张的费用并非房款的构成部分,不能作为出资比例的计算基础,如双方在购买及处分涉案房屋过程中,存在单方支付除房款外的其他费用的情形,双方均可另循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