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至于占有使用费的标准,可申请法院评估,如不想支付评估费,则法院可按照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来认定租金。
判决书节选:
关于房屋占用费的诉请。由于被继承人刘某于2018年3月3日去世,继承发生起,原、被告均是房屋的共有权人,被告一人占用涉案房屋,获得了利益,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应向其他共有权人支付相应份额的占用费,故原告要求从2018年3月3日起计算占用费,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占用费的标准,由于两原告不申请评估,本院只能参考2019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由于没有相同地段租金标准,只能参考与其相邻的某路段的租金标准,即每月每平方米38元。占用费应计算至被告迁出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