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增城区行政诉讼律师团队,承包耕地被强制征收能起诉吗

2022-03-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385人看过举报


广州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耕地被强制征收,家人能起诉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耕地承包合同是以家庭承包,家人也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承包的耕地被强制推填,儿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就认定儿子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原告的父亲与五龙岗村第十三经合社签订《白云区耕地承包合同》,耕地承包合同是以家庭承包,子女也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原告以承包地被违法征收推填施工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包含了承包地被清表的行政行为。因清表行为直接作用于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与原告主张的合法权益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具备原告主体资格,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和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6610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