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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有合法报建的公寓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2022-01-1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500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公寓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没有合法报建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判决书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涉讼房屋所在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已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故富某公司与陈某于2018512日就涉讼房屋签订的《转让合同》属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转让合同》无效,富某公司已收取陈某的转让费473509元应返还予陈某,并应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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