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3年底至2024年初,某商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股东赵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未获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明知客户采购化妆品向某大型新零售平台供货,仍从非正规渠道低价采购带有多个国际知名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经审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00余万元。案发后,执法机关在多地查获假冒化妆品5000余件,经权利人鉴别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案件经过
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陈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建议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辩护人接受刘某某家属委托后,全面阅卷并参与庭审调查,提出以下辩护意见:第一,本案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涉案公司并非为实施犯罪而设立,涉案业务系通过股东集体决策、以单位名义实施;第二,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轻,未参与核心环节,不属直接责任人员;第三,即便认定个人犯罪,刘某某亦应认定为从犯,且具有坦白、当庭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
三、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刘某某等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刘某某为主犯,法院充分考虑了刘某某的其他等情节,最终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同案从犯员工因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四、社会反响与案件影响
据公开报道,本介入与辩护工作
王建功主案因涉案金额大、查获假冒商品数量多、涉及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宣判后引发多家媒体关注和社会讨论。案件也引发公众对新零售渠道商品质量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对零售平台和供应商具有警示意义。该案还受到行业关注,被认为对美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参考价值。
五、案件亮点
本案系利用公司外壳实施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件,涉及多个国际知名品牌,销售金额大,社会关注度较高。辩护人在案件定性、主从犯区分、量刑情节等方面全面开展辩护工作,促使法院充分考量从轻情节,在量刑建议幅度内作出判决。
六、律师任带领团队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全程跟进,重点围绕单位犯罪认定、主从犯地位区分等争议焦点展开辩护。通过提交辩护意见、协助当事人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
王建功律师简介
王建功,北京市大地(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长期深耕企业合规与刑事辩护领域,在企业合规、跨境电商法律事务、刑事诉讼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系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的合伙制试点律师事务所之一,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声明:本文根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已对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平台名称、品牌名称等作脱敏处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仅供业务交流参考,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王建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