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龙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8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蒋某自2013年就来到某箱包公司上班,2017年9月份,蒋某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十级,且在该单位上班期间,单位没有为蒋某购买社保。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最终与单位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中,被申请人箱包公司非常积极地与申请人代理律师斡旋沟通,因申请人的小舅子恰好与被申请人的老总是合作伙伴关系,本案律师也积极促成了该和解协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本律师在此也提醒老板朋友们:工伤案件积极与劳动者沟通,一般以调解结案的,会减少单位损失,同时也有了缓和的余地。所有,碰到工伤案子不要慌张,可以积极委托律师庭外沟通或出庭应诉,方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