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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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案:公诉机关认定金额特别巨大终获缓刑

发布者:方德斌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68人看过 举报

2026-05-2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陈某(化名),系某小型加工厂经营者。2021 年 8 月起,其在未获商标权利人授权情况下,在东莞某厂区内采购物料,组装生产假冒某知名品牌电子烟产品。2021 年 9 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到现场查获假冒电子烟成品、烟弹及包装材料一批,经价格认定,涉案侵权产品市场价值达29 万余元,已达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陈某于 2021 年 12 月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区间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本人接受委托后,全程为陈某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二、本案方律师代理工作的亮点

方律师认为,这个案件突破口在案涉产品的价格上,而价格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方律师建议当事人家属做个公证,请公证处公证同品牌的电子烟在国外的网站上的价格,按公证处采集网站上的信息,案涉产品总案值不足10万元,鉴于此方律师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

三、案件结果

经法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方律师从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1.法庭最终认定陈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

2.采纳坦白、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无再犯危险等辩护观点,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3.法院同时以公证处公证的价格为参考,对被告人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5 万元

委托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被告人在被羁押8个月后,终于获得自由


方德斌律师是广东恒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东莞市调解协会专家库成员。方德斌律师执业18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恒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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