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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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首次起诉不判离,成功维系婚姻与家庭稳定

发布者:方德斌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41人看过 举报

2026-05-2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王先生(化名)与妻子林女士(化名)系自由恋爱,于 2018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子女均年幼。2021 年,林女士以王先生存在欺骗行为、未尽家庭责任、实施冷暴力等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由其抚养两名子女并要求王先生每月支付高额抚养费。

王先生陈述,双方矛盾多因子女年幼、家务繁重、异地工作沟通不畅引发,不存在感情破裂情形,其一直承担子女抚养、家庭开支,多次尝试探望子女均被拒绝,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修复夫妻关系、共同抚养子女成长。

二、案件分析

接受委托后,我方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核心争议,开展如下工作:

1.厘清矛盾本质:双方无重婚、家暴、赌博吸毒、分居满两年等法定离婚情形,矛盾源于育儿压力、沟通不畅、家庭琐事,属普通婚姻摩擦,未达感情确已破裂程度。

2.固定有利事实:举证证明王先生长期承担子女奶粉、医疗、早教等费用,积极履行抚养义务;林女士所称欺骗、冷暴力、遗弃等均无充分证据佐证。

3.聚焦子女利益:两名子女尚幼,稳定家庭环境更利于成长,强行离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4.法律适用精准:依据《民法典》,离婚以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本案不符合法定判离条件,应判决不准离婚。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感情未破裂,驳回林女士离婚诉求,判决不准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委托人诉求得以实现,婚姻家庭得以维系,为后续矛盾化解、关系修复创造条件。

四、办案心得

离婚案件中,首次起诉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维系婚姻、修复关系更符合家庭与子女利益。律师应立足事实与法律,聚焦争议焦点,引导理性化解矛盾,而非简单对抗,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方德斌律师是广东恒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东莞市调解协会专家库成员。方德斌律师执业18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恒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
广东恒国律师事务所
1441920********00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