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7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90后的男方是一家国企单位的员工,之前通过朋友介绍加了我微信,看朋友份上,免费给他处理了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情,包括一些文书修改。有一天突然发消息给我,约见面谈离婚事宜。结果当天爽约,过了几日,又约,终于见上了。他的情绪非常低,坐在我面前,我感觉他有点不同寻常的紧张,这种紧张意味着他面临的事情可能比较棘手。
他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让他先喝点水,休息一下,缓缓再说,并提示他,可以从与女方认识时开始说。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认识,五年后登记结婚,现已结婚三年,婚后无子女。谈恋爱时双方感觉都挺好的,他也非常喜欢女方。但自双方商量结婚事宜开始,两个家庭开始产生矛盾。女方家要彩礼十万元,办婚礼的全部费用让男方承担,收的礼金归女方家。男方家(男方亲生父亲早逝,母亲再婚)建议彩礼和礼金都给两个年轻人,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新家,遭到女方家拒绝。男方父母此前为男方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女方家要求在产权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男方家没有答应。为这个婚礼的举办,两家人闹得很不愉快,也许为后来事情的发展埋下了祸根。婚后,女方从来不做家务,男方有时出差,回到家到处堆放着衣物,还得一一收拾。女方收入不高,每月工资几千元,也从来不用于家庭开支。慢慢的男方家对女方意见越来越大,而女方家(父母均为退役军人)则责怪男方没有把他们的女儿照顾好,不会照顾家庭,连女方患上甲亢也认为是男方的原因。
婚后,双方感情明显受了婚礼事件的影响,夫妻关系不和谐,女方很多时候不愿意与男方同房,至今双方已经分居(各住一室)一年多。前段时间,男方因为外出找小姐,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扣留五日,女方家发现这个事情后,要求离婚,觉得丢了女方家军人的脸面,又让女儿受了委屈,女方母亲多次到男方工作单位吵闹,要求单位开除男方。单位左右为难,找男方谈话,让他与女方尽快达成和解,能让女方家不再去单位闹事。男方说他从来没想过离婚,希望能通过律师协调和好;如果实在不能和好,就协调离婚,不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因为结婚仅三年,共同财产并不多,去年双方在外地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仅支付了20万元首付款;另有男女双方和男方母亲在外地共有的一套男方母亲单位的集资房,价值40万元左右;存款有10来万元。男方表示这些共同财产都可以给女方,再给女方部分现金,作为他过错的补偿,只要女方家不要再去单位吵闹。女方家目前的要求是要那套按揭房屋,再加现金100万元,之前是要求加现金120万元。
我直言不讳地说:明白你的意思了,根据你说的情况,和好的可能性估计不大。如果女方确实想离,就尽量协商离婚。我会尽量协调,具体能不能协商好要看具体情况,无法保证。也不能排除对方在协商过程中会不会继续做一些过激行为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我会从专业和我的经验方面去做协调工作,与对方律师或者对方沟通,毕竟我经办的案件大部分是协商解决好的。男方表示理解,当即办理了委托手续,并强调尽量让女方家不要再去单位吵闹了,怕影响到工作。
此后的一周多时间,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这个案件上。从最开始与女方的两个律师沟通,到后来直接与女方母亲沟通。是女方母亲主动联系我的,说她不想通过代理律师和我沟通,想直接与我沟通。她说她觉得她们的律师不是那么尽心想调解好。她明确地说:不可能和好,肯定要离婚。第一次电话沟通持续了近40分钟,我耐心地听完了她想说的每一句话,无外乎抱怨男方一家,从中感觉得出来她的强势,可能她家里的事情都是她在做主。我一方面以心理咨询师的心态倾听,表示我的理解,甚至安慰,另一方面以我的办案经验和心得劝说她让双方尽量协商一致,好聚好散。通话快结束时,她诚恳地说:张律师,我感觉到你的诚意了,你确实是想调解解决这个事情的,不像那种希望人打官司的律师。这样吧,除了那套按揭房屋外,男方再给70万元就行了。我觉得很欣慰,能够达成这样的初步意向,后面就是商量细节和落实书面协议书了。没想到在周五晚上的细节沟通中(已经快十点了),女方母亲在不停地抱怨中突然情绪失控,要求70万元一次性支付,否则,就要求80万元。我尝试继续和她沟通却断线了,她的手机可能没电了,一直提示关机。周六我再次联系她,她却很坚持,不愿意再调整方案。并且,她还强调,让男方不要联系女方,有什么事情就和她联系。随后,我只能还是通过女方律师沟通。女方律师表示:女方本人是很好沟通的,但她母亲不好沟通,她母亲不同意说什么也没用。男方家知晓情况后,同意了女方母亲提出的方案,按揭房屋给女方,另外分期支付80万元给女方,其余财产归男方。
在此协调期间,女方母亲再次跑到男方单位吵闹,要求单位开除男方。男方压力很大,临时约我见面。在办公室再次见到男方,他整个人是崩溃的。明显可以看出他没有休息好,并且下午四点钟了他还没有吃午饭。我赶紧让人给他端来热水,拿了一些饼干和点心,让他先吃点。这次他和我聊了很多比较隐私的事情,甚至表示出轻生的念头,几度落泪。我急切之下,超常发挥学过的心理学知识和积累的不多的心理咨询经验,积极地听他诉说和回应,安抚情绪,慢慢引导。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平静下来,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这也是我第一次见他笑。看见他笑了,我也放心下来。然后给女方母亲联系,在我的协调下,她当即给男方单位说撤回她们的投诉和要求。我明白,她的做法不过是想给男方施加压力,达到她的目的而已。另一方面,我也给男方一家沟通,保持冷静,不急于求成,学会换位思考,才能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而这个沟通也是不同寻常,男方母亲从开始时一再要求和我通电话,到后来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与男方一同到我办公室面谈,以及后续男方一家要共同与我电话沟通,我也感觉到他们一家人对此事情的重视程度。
原本认为方案都已达成,落实到离婚协议书对我们律师而言就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却不想,双方来回调整离婚协议书达到20次以上,整整调整了一个星期才基本定稿。期间,我反复地两边沟通和解释,既要双方都能接受又要尽量保障男方的权益,避免男方的风险。去办理离婚登记申请那天,男方一家三口和我都提前到了民政局,女方与其父亲迟到了一个半小时才来,一句话都没有。在办理申请后,男方按约支付了20万元到女方母亲账户,女方应出具收条。没想到女方对她父亲说:你写嘛,写好我签字。她父亲书写了收条,女方在落款处签字按印。双方约好过一个月后过了冷静期再来领取离婚证。一个月相安无事,双方及律师再次到了民政局。这次是女方和她母亲来的,却没有带此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男方出示离婚协议书,女方母亲非说这份协议与她们保留的协议不一致!因为之前的离婚协议是针对当时的情形,而一个月后对已支付的20万元款项以及时间需要对应地调整。我趁机将事前就准备好了略作调整的离婚协议书拿出来,并给女方及律师解释,可以用新的离婚协议。我刚开口,就被女方母亲打断:一个字都不能改!改了我们就不签!我无奈地看着女方律师,请她给女方母亲解释。好不容易沟通好,去办理时发现女方没带户口本。女方当众大声地质问她母亲:你怎么不带户口本呢?于是,我们只能等待女方母亲回家去取。等顺利领取到离婚证,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双方律师又在场协助双方按照协议交接和处理一些物品,然后男方向女方母亲转账支付了50万元,女方律师书写了收条,女方在落款处签字按印,结束了当天的事宜。剩余10万元男方将在离婚后三个月内支付到女方母亲账户。协议离婚总算是办妥了,双方律师都松了一口气。
男方一家一再对我表示感谢,说我在男方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他,帮助了他们一家。我说这没什么,都是律师应该做的。
这个案件是比较少见的通过律师协调好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将来履行的风险,作为律师,我会建议去法院出具调解书,但本案中委托人明确不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毕竟涉及个人隐私和过错,想私下解决,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双方父母的参与甚至是包办显而易见。特别是女方,整个过程中,都是她母亲作为“代言人”!而男方有时感觉也是身不由己,最终由父母决定方案。办理离婚登记时,也是全家人一起上,生怕落下。父母爱子之心之切,可以理解。但想到男女双方都是年满30周岁的人,我还是有些感慨!
古话不是说“三十而立”吗?大抵是错了!在父母过度的保护下,现今部分80后、90后是没办法做到而立的!父母的本意都是好的,都源自对子女的爱,而这种好意和爱是否能持续至子女一生呢?我曾经问过一位过度保护和照顾30多岁的儿子的母亲:您这样照顾他,以后您不在了,他怎么办?不料这位母亲说:我不在了自然就不管了,我在一天就要管他一天!瞬间,我无言以对。
我想,也许正是由于有很多这种母亲,也许正是很多父母有这种类似的想法,才导致越来越多的成年人没能真正地成年!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巨婴”出现!不是某个女孩十六岁了还需要人喂饭吗?不是某个明星40多岁了没有恋爱结婚母亲长期陪伴照顾在身边吗?这可能不仅仅是家庭的原因,也许还有社会的原因!是有效教育和正向积极引导的缺失,多种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而我们能做的,也许只能是看到后予以提示和警醒,期望少发生这种类似的事情,期望每个成年人都能脱离原生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让自己充满正能量,做真正的自己,找寻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找寻到生命和生活的意义,找寻到属于自己的精彩,活出七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