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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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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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男方:父母家人当“第三者”的婚姻太拥挤

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03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男方的姐姐通过推荐,电话联系上我。她大致说了一下情况,女方已经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我在电话中简要回复了离婚的关键要点问题,建议其姐姐让男方直接联系我,约见面谈。电话中其姐姐说:张律师,我至少咨询了十个以上的律师了,但都没有你说得清楚。我就直接委托你了。我有点诧异,觉得这个姐姐好像对这件事情的关注有点偏多了,在代替弟弟处理这件事情。

第二天我见到了80后的男方,精神状态不佳。他说与女方是初中时期的校友,毕业后多年联系上开始交往,感情基础深厚。2007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也算是人生赢家。自结婚后,男方与女方及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开了一个火锅店,登记的投资人是一个工人的名字。开火锅店的铺子是租的,每月纯利润在数万元以上。本来男方和女方没有原则上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女方母亲给女方说男方或男方家人这里那里有问题。女方身体不太好,一直在服药,平时也没有什么症状,男方也从不嫌弃。男方喜欢约朋友外出喝酒,女方会干涉,有时酒后双方会吵架,动手还是很少,而且基本上都是女方把男方弄伤抓伤。女方怀疑男方在外面有人,男方说这是根本没有的事。6月初,女方一家又疑男方外出找小姐,发生争吵,男方一气之下吞药自杀,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三天。期间,女方一家没有前去看望和照顾,还是男方母亲交的几万元的住院费。

财产方面:婚后以女方名义买了两套房子,其中涉及男方母亲和女方母亲有出资;男方和女方、大儿子三人共有的一套安置房;有个车登记在女方名下,现价约10万元左右。至于有些具体情况包括金额等男方均不清楚,相关权证等文书资料也是女方在掌握。

我问:你们之前自己协商过是吧?你愿意离婚吗?男方答:协商过,没协商好。其实我不愿意离婚,我们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没有大的问题,大儿子已经10多岁。很多时候我们两个人商量的事情,她一给她妈说,她妈就说这里不对那里不对,要让我们按照她的想法去做。明明什么事都没有,然后就冒些事情出来,一家人不愉快,我也很心累。所以,如果她坚持要离,那就离吧。该我的财产我就要,孩子我和她一人带一个。随后,针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我一一向男方做了分析,也告知他可能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或线索。我的思路是利用目前法院诉前调解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我们可以先在法院调解员的主持下调解,看能不能调解好。能够调解和好就和好,实在不行,就调解离婚,多帮男方争取一些。男方表示同意,当即办理了委托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男方好像对自己的婚姻如何处理以及是否委托我这个律师并不是很确定。期间,他多次与他姐姐和他母亲打电话沟通,花费一个小时,甚至让我接电话与他姐姐沟通,他说他说不清楚。包括在后来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他姐姐也多次打电话给我,想沟通案件情况,甚至法院的调解员也说,他姐姐多次打电话给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员甚至问我:是不是他姐姐找的你?我说您怎么知道啊?调解员说:我猜也猜得到啊。

很快确定好了双方及代理律师共同前往调解的时间。没想到的是,调解当天在法院门口,我们意外地看到女方及其律师把两个孩子带到法院来了。当然,最终法院没有让两个未成年人进入法院(这其实是大忌,尽可能不要让孩子们知道,让他们亲临现场这是何等残酷的事,父母之间的战争是孩子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的阴影)。调解时,男女双方各执一词,都在指责对方的不是,哪怕我在调解前嘱咐过男方不要这样做。明显双方都有情绪,但所说的都不是什么重大过错或根本分歧,都是生活中的小事。虽然我尽力协调和缓和,当天的调解也不了了之,我与女方律师约定可再继续协商沟通。

考虑到是女方提出离婚,我与男方商定不必太急于主动联系女方律师,等案件转入正式立案后再说,目前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备用。之后的一个月并无新的消息,我联系调解员,催问正式立案的时间。没想到调解员说:女方撤诉了啊,几天前撤诉的,没告诉你吗?虽然意外,毕竟是好事,我便联系男方,确认撤诉的事情,并与他做了简单的沟通,希望他能注意一些女方在意的生活上的细节,多陪伴女方及孩子,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这算不上什么疑难复杂的案件,还是以撤诉结案的,律师工作相对较少,能够和好皆大欢喜。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男女双方家人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所占据的位置属实过重了。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虽然男方并没有给我说他母亲及姐姐在他们婚姻生活中如何如何),虽然都是30多岁快40岁的人,但没有真正做到“三十而立”。双方家人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以及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应该不小。而这种作用和影响,本意肯定是好的,却未必是客观的、积极的和正向的。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家人的过多参与,是出于对男方或女方的不信任,觉得他们自己没办法或没能力处理好一些事情而做出的干涉。这可能是由于男方或女方一些应对事情的方式,也可能是由于家人无意识的把控。

想起那句名言:三个人的婚姻太拥挤。如果那个“第三者”是自己的父母家人,这个婚姻同样会很拥挤!琐碎婚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分歧和矛盾,有时可能真的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彼此之间不会在意那些小事。但如果这种分歧和矛盾有父母等“第三者”的参与,可能往往不会那么息事宁人,而是会扩大问题和矛盾。这样的例子,我作为长期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见得太多!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父亲对即将出嫁的女儿说的:“女儿,如果你俩吵架了,不要回来告诉我。因为你可能很快就原谅了他,而我不会,我会记得他让我的女儿受了委屈,受到了伤害,我不会原谅他。”这个父亲就是有智慧的:你们才是要跌跌撞撞过一辈子的人,哪怕是爱你如命的老父亲,在你们的夫妻关系里也不过是一个局外人。

我也见过一个特别有智慧的老母亲。她在女儿家住的时候就帮着女婿说话,在儿子家住的时候就帮着媳妇说话,一大家子都特别和气。有一次这个老母亲摔骨折了,儿女们轮流照顾,孙辈们也会帮着大人来搭把手。但是孙辈们都不懂,要先跟着大人们学习,老人就对孙辈们说:“现在你们学着照顾我,以后你们父母老了需要照顾的时候就有经验了。”——这种能够世代传承的家风才是福泽子孙的真财富,如果是争的物质财富,传不过三代!

本案男女双方毕竟和好了。让我们一起祝福这一家四口吧,从此夫妻和睦,父慈子孝,相亲相爱!婚姻生活不再拥挤!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