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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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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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女方:法庭门口陷入混战的孩子们

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7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3年的冬天,80后的女方偶然从网上看到我的信息,电话联系约见面谈离婚事宜。女方个子不高,脸色苍白,有点拘谨,看起来有点疲惫:我一早坐车从郊县过来的,我想离婚。

我安抚她:你先喝点水,不着急,我们慢慢说。她缓了缓,说:我和男方是经人介绍相识的,他比我大十来岁,认识一年多后我们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快半岁了才结婚的。最开始觉得还可以,但生了女儿后,才知道男方和他们一家重男轻女非常严重,根本不关心我和女儿。但想到已经有了女儿了,虽然有点犹豫,还是登记结婚了,他经常在工地上做木工,很少回家,一回家就吵架,一吵架他妈他姐一家人也掺和进来吵架。我常年在家照看女儿,没有经济来源,后来有了儿子(现在才3岁多),但夫妻感情还是没有改善。我患有地中海贫血,严重时需要治疗,男方怕花钱,不愿意给我看病,他甚至怀疑我偷家里的钱而跑到派出所报案,有时吵架吵到吵到他就打我,我也报过案。上个月我们又吵架,我想离婚,他不愿意,我一气之下吃了安眠药,被发现后送医院抢救过来了。

我震惊了:你为了离婚而自杀?女方:我觉得没有希望了啊!后来在朋友们的劝说下才明白,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应该那么傻。我说:是啊,你还有两个孩子啊。女方:是的,所以我们现在想委托你帮我起诉离婚。我说: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有可能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可以再起诉,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女方:我就委托你帮我起诉离婚了,直至离婚为止,不管几次,反正我现在不会回去和他过的。我说:可以的。当天,我们办理了委托代理的相关手续,我答应代理她起诉离婚,直至离婚为止。

为了尽可能地争取第一次判决离婚,我们准备好了当地村委会的证明以及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男女双方报案的资料,还有女方患有地中海贫血以及吃安眠药后被抢救的病历,及时到郊县法院立了案。女方有些担忧:张律师,男方的姐姐和我们当地政府的人有点熟悉,会不会对案子有影响?我说:暂且不说会不会有影响,即便是有影响,大不了我们第二次再起诉。她说:好的。

案件随后被指派到当地一个镇上的派出法庭审理,这是女方最不情愿看到的,但法院依据各派出法庭的分管范围而做出的指派,我们也只能遵从。开庭的时候,男方坚持不离婚,并声称对女方很好,表示愿意改掉缺点。我当庭举示了调取的各个证据,以证明男女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在出示女方因吃安眠药被抢救的病历时,我有点哽咽了。没想到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官当庭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我们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同样的法庭,同样的法官。我和法官都一再给男方做调解工作,希望能协商离婚。没想到男方走到庭审时四楼的窗口,威胁法官:你要是敢判离婚,我就从这里跳下去!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这样又被判决不准离婚!

当然,半年后我们第三次起诉离婚。这一次距离第一次起诉离婚已经一年半左右了。还是那个法庭,还是那个法官。这次法官很明确地给男方说:这次我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了,随便你怎么样。给了你们机会了!考虑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不激化矛盾,我建议还是调解离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分割农村的自建房,13岁的女儿由女方抚养,5岁的儿子由男方抚养(男方坚持要儿子的抚养权,女方表示接受,会经常接儿子一起生活),双方各自承担所抚养孩子的抚养费。这是迄今为止,我办理数百个离婚案件中唯一一个起诉了三次才离婚的案件!

原本以为调解离婚的,双方并没有产生激烈的冲突和矛盾,事情这样解决也就各自安心,女方也给等候在法庭外面的亲友打电话说了调解离婚了,大家都放松了警惕。没想到的是,当我和女方一起走到派出法庭的大门口时,男方的母亲,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突然冲过来,把女方扑倒在地,还不停地打女方。女方不敢乱动,躺在地上大喊“救命”!我见状,赶紧呼叫法警。正在那时,女方5岁的儿子哭着冲过来,还背着幼儿园的书包。他一边大哭,一边喊着:起来,不要打我妈妈,不要打我妈妈!他使劲去拉他奶奶,想把他奶奶从妈妈身上拉起来,可他哪里拉得动分毫!见拉不动,他取下书包,抡起书包朝他奶奶身上不停地打去,一边打一边哭喊:你不要打我妈妈!不要打我妈妈!见此情景,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迟迟不见法警出现,我只有拨打110报警,希望警察赶紧到现场来!而这还不算,当13岁的女儿想冲过来帮妈妈的时候,被旁边一辆车上下来的男方的侄女和她的朋友一轰而上,把13岁的小姑娘一顿围殴。

看着眼前的情景,我一边流泪,一边继续呼叫法警。法警姗姗来迟,才将一众大人和孩子分开。警察也随后到了现场,问哪个报警的。我说是我报的警,并简要的说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做了简单的登记。女方和13岁的女儿已经被打得不能自行起身,被搀扶着上了车,送到了医院。我跟随女方等人去了医院,初步检查后,医生说都是轻微伤,没有大碍。而男方的母亲和他侄女一众人等被带至派出所问话,后来听说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

这个案件,一直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我心头。并不是因为这是唯一一个起诉了三次才离婚的案件,而是这个案件让我两次流泪,也是这20来年唯一一个让我流泪的案件!庭审举证时想起女方为了离婚不惜自杀的悲惨尚且能控制一点情绪,毕竟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调解结束后在法庭大门口发生的那一幕,虽已是过去8年,但现场的画面还是那样清晰。一个5岁的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被卷入这场离婚大战!一个13岁的小姑娘,被自己爸爸的家人那样围殴!一个曾经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媳妇,被曾经的婆婆压制和殴打!如果说成人之间因为恩怨纠缠,通过这种方式发泄和报复,虽不赞同,但尚勉强能理解的话,那对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怎么下得了手!而这,只是因为孩子们的妈妈要和他们的爸爸离婚!孩子们有什么错?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在这样不幸的家庭成长的孩子,该如何去面对那些人、那些事?成年人之间的怨恨,竟然要发泄到自家的无辜的孩子们的身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法让人理解的奇特思路呢!纪伯伦的《致孩子》中有这样的诗句: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我想,这些诗句和思想对于这个案件中的男方和他的家人,确实是相距甚远了!我不知道儿女对男方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可能只是传宗接代的意义吧!

夏虫不可以语冰。明天又是儿童节了,童年的经历、原生家庭的印记,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会在成年后或多或少受到影响的。还是那句话,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有多少人能够幸运地用童年去治愈自己的一生,而不是用一生去治愈自己的童年!希望每个儿童都不只是在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才快乐,希望他们天天快乐,一生快乐!包括本案中那对姐弟!希望他们能摆脱父母离婚大战中的阴影,沐浴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中!毕竟还有母爱,生活还有希望和依靠!那些陈年的伤痛,有爱,就有治愈的可能!祝福他们!祝福每一个孩子!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