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会不会判缓刑”,家属其实更想问的是:我能做什么。
先把一句话说在前头:缓刑不是开庭那天争来的,是从人被带走那天开始,一点一点攒出来的。等到判决下来才问“还能不能缓”,能做的事基本已经做完了。
第一个问题:够不够得上。
刑法第72条规定得很清楚,可以宣告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刑期超过三年的,缓刑这条路从法律上就走不通。所以“能不能缓”这个问题,先要变成“这个案子最后可能判几年”——如果预期在三年上下,辩护的全部力气就要往三年以下压:争罪名、争涉案数额、争主从犯地位、争自首和立功。这些是律师的活,但家属至少要明白目标在哪。
第二个问题:有两类人直接被排除。
刑法第74条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谓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家属自己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事人的前科情况查清楚——上一次是不是故意犯罪、刑满释放到现在满没满五年。不少人到开庭才知道自己是累犯,那时候谈缓刑已经没有意义。
第三个问题:四个条件里,家属能发力的地方在哪。
刑法第72条要求同时符合四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条听着抽象,落到具体材料上其实很实。
一是把钱的事办实。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这是“情节较轻”和“悔罪表现”最直接的证明。退多少、什么时候退、怎么谈,要和律师商定;但钱准备得越早、态度越明确,空间越大。
二是把认罪认罚的时机抓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里可以包含缓刑。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对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换句话说,如果缓刑能写进量刑建议,这条路就走通了大半。但签不签、什么时候签、量刑建议里写没写缓刑,每一步都要律师盯住。
三是过社区这一关。法院在决定适用缓刑前,通常会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一贯表现、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情况,评估意见供决定机关参考。这一环最容易被家属忽略,却直接对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评估要上门走访、要找相关的人了解情况,家属这时候能帮上的忙很具体:证明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有家庭牵绊、有人愿意承担监督帮教责任。
四是把“不会再犯”的证据攒起来。稳定工作、固定住所、家庭负担、平时表现、有无前科,这些材料由家属提供、由律师写进辩护意见,才有分量。
还有必须提醒的三件事。
第一,不要伪造证据、不要托关系。第二,不要让当事人逃避侦查、串供或者躲起来——缓刑的核心判断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任何逃避的动作都在证明相反的东西。第三,不要在看守所外到处传话,尤其在侦查阶段,传话很可能帮倒忙。
最后说缓刑之后。
宣告缓刑不等于没事,考验期内要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刑法第77条规定,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的长度,拘役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缓刑是争来的,不是等来的,而且争的时间点主要在开庭之前。侦查、审查起诉、庭前会议,每一个阶段都是窗口。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联系电话:18054011002。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