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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成为被告!怎么办?

发布者:王悦悦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 |450人看过举报


突然成为被告!怎么办?

7月18日晚,W先生微信咨询:

W先生:借条中的月利率如何约定?怎么写?

王律: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已从24%和36%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每个月都不一样,你可以写月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

最好再有人做担保。

W先生:没人为他担保,他破产了。他前妻起诉我,我让他给我补借条!

至此,才聊到正题:突然成为被告怎么办?

PART 1-1:请注意该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W先生:如果我这边败诉,我就联系你上诉。

王律:不要过分期待二审翻盘,一审更为重要。

W先生:需要注意什么?我二十二号去南京开庭?

王律:你是南京人吗?

W先生:我是西安的,告我的人是南京的。

王律:你为什么没提管辖权异议?

 本案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W先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大可不必去南京应诉。553*2的往返路费,20号到22号期间的住宿与吃饭费用,足够咨询律师+代写法律文书了。

PART1-2:如何判断联系你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请看清楚传票上的案由,然后自行百度:××纠纷的法院管辖权规定。或者咨询律师。(隔行如隔山,真的有当事人问我在哪搜、搜什么、怎么搜)

PART2: 注意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答辩状提交期限与举证期限

 PART2-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何为提交答辩状期间,详见下一部分。

PART2-2:答辩状提交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就本案W先生的具体情况而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的时间是2021年5月18日,W先生收到邮政快递的时间是2021年6月4日。因此,W先生提交答辩状和管辖权异议的最后期限为6月4日之日起15日内,也就是6月19日之前。若W先生在规定时间内采取EMS邮寄的方式向该法院提交,只需要在6月19日之前寄出即可。

PART2-3:举证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9条第1、2款的规定:“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W先生收到的《举证通知书》第六条可知,W先生的举证期限是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具体而言,本案中W先生的举证期限也是6月4日之日起15日内,也就是6月19日之前,同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提出的时间。

  遗憾的是,W先生咨询律师的时间是7月18日晚,早已过了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答辩状提交期限与举证期限。W先生要面临远赴南京客场应诉和超期举证的风险。咨询过程中W先生不止一次提到“平民老百姓不懂,没经历过...”,但法院已经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定形式告知与你,作为已经成为被告的你是否足够重视?是否想到第一时间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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