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雌性小猫,收到的是雄性,还生病了怎么办?
宠物行业蓬勃发展“猫狗双全”成了不少人的快乐源泉不过。网络交易流程虽简单便捷,但由此产生的特殊网络交易风险和纠纷也随之增加。风险如何防范,出了问题又该怎么办?
一、交易前需审慎
第一,活体交易可以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线下实体店进行交易,购买时要审核商家资质并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且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购买宠物的品种及具体信息,并就健康保障的期限进行注明,付款后需索取发票及收据凭证。
第二,在消费者通过网络方式购买宠物时,务必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营业执照及检疫证明,切莫“冲动消费”。卖家的身份信息,相关的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应注意保存。
第三,通过网络方式购买活体宠物时,一定要选择有监管的正规平台,并将完整交易过程在平台中留痕,切忌被商家引导至非正规平台消费。
二、发现问题时收集保留证据
如果刚买回来的宠物发现有健康问题,应马上拍下宠物状态的照片、视频留作证据,并及时通知商家,之后尽快到宠物医院做检查并确诊,若宠物确诊患病,应将检测结果留存并与卖家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如宠物存在健康问题,双方协商以卖家代为饲养、恢复健康后买家接回的方式处理时,买家亦应当就饲养时间、代为饲养期间的费用负担、宠物无法如期恢复健康的后果进行提前明确,以防因代为饲养行为衍生出寄养费、医药费等更多纠纷。
若宠物在购买后短期内死亡时,消费者应当将宠物送往专业的检验机构鉴定死因,特别是导致宠物死亡的病毒的潜伏期,以此来确定宠物是否在消费者购买前已经染病,为后续厘清双方责任提供依据。
三、产生纠纷积极处理
1、确定卖家存在欺诈或者违约行为,可与之协商退货退款,明确诉求,积极沟通。
2、卖家承诺处理后又反悔,或者消极处理,可以向监管的平台投诉,拨打12315向商家所在地消协投诉,或向卖家所在地工伤行政管理局投诉,向主管卫生防疫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3、若卖家欺骗情节严重,涉及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介入。
4、穷尽以上途径仍不能妥善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事先若无约定,消费者权益纠纷买家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事动物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在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经营动物销售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
第五十一条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遇纠纷,咨询专业律师。
上一篇
“忠诚协议”怎么签才有效?下一篇
548人看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9人看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惕为泄私愤触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