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和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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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段XX偷越国(边)境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侯和林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587人看过 举报

2020-09-07

律师观点分析

1、基本情况:被告人张X1受朋友刘XX之邀,并邀约兄弟张X2以及朋友张X3、张X腾、谭X等人通过偷越国境的方式去缅甸打工。到缅甸后发现招工的单位存在网络诈骗行为,遂与刘XX等人一起再次通过偷越国境的方式回国。在西XX扫描健康码时被抓获,并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2、主要辩护观点:被告人张X1在接受一般性盘查过程中能够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自首;其偷越国境回国的行为是因为不愿意与境外犯罪团伙同流全污,做网络诈骗,体现了其内心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主观意图,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其家庭又有实际困难,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3、判决结果: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4、体会:如果犯罪行为属实,不能做无罪辩护,则一定要尽全力为被告人找到一切可能的从轻、减轻处罚的事实和理由,而不能仅仅泛泛地讲“主观恶性不大”“从犯偶犯”“家庭困难”“认罪悔罪”等。

云南凌云(西双版纳)律师事务所;西双版纳州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军转律师,有正气,有担当,有能力,有魄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西双版纳
  • 执业单位:云南凌云(西双版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2820********1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
云南凌云(西双版纳)律师事务所
1532820********16 刑事辩护、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