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紫悦律师
刘紫悦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23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老赖不还款,司法拘留来“亮剑”

发布者:刘紫悦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81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关于强制执行,在实务操作层面太多处理技巧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毕竟不管是穷追猛打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终极目的是让被执行人还钱。但基于执行难、尤其是启动司法拘留(仅针对笔者所在的执业城市)更难的现实紧迫性,笔者拟针对司法拘留方面简单总结一下个人在这方面的执业经验。

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拘留只能算是合法催债手段之一,很多时候针对确属无偿债能力的被执行人而言,司法拘留只能是对欠钱不还的惩戒和对申请执行人心理上的胜利和慰藉。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在笔者近期处理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明显属于恶意规避执行、主观上无任何还款意愿、“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老赖。在长达三年的执行期间内,本案历经首次执行和解、第一次恢复执行、终止本次执行、第二次恢复执行、将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彩铃进行专属铃声处理,然而在2023年整个年度仍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突破。经过漫长而艰难的沟通,终于在2024年3月份获得执行法院的批准签发司法拘留决定书,并将被执行人已送至拘留所后与其家属进行沟通,使得本案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真是大快人心。现特将启动司法拘留程序的一些细节汇总,以飨读者。

关于司法拘留的基本流程:第一,一般建议在与执行法官沟通并初步获得首肯的情况下再行递交书面材料,如时间跨度长,则可再次寄送申请文件以备案查询。第二,决定书需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作出。第三,蹲点锁定被执行人的准确行踪,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执行法官一般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地址,并提前蹲守确保万无一失。第四,移送至拘留所。

其他实务技巧:1.向执行法官申请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如不动产查询、银行转账记录等,如有发现转移财产的迹象,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可以将该案件转为刑事立案施加压力。毕竟司法拘留的威慑力和刑事犯罪完全不在同一维度。2.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拘留。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进行拘留后,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再次拘留,此种情形下的拘留次数并不受限制。3.司法拘留期间,一定要注意把握时机、注意技巧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沟通,尽量多快好省地高效解决问题。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强和手段的多样化,失信人员将会付出越来越昂贵的成本。

刘紫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卓建所纪律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现代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2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