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真晓慧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54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刘先生实际月工资为5979元,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却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156.2元缴纳的,刘先生也没在意,甚至还觉得自己少交点钱也不错。2017年刘先生遭遇工伤事故,单位为其申报了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刘先生构成7级伤残,按规定可以享受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刘先生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本可以拿到77727元,但因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致使刘先生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只拿到41030.6元。经我们认真研究分析,接受刘先生委托后,为其多争取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差额36696.4元。
很多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不以为然,发生工伤后,也认为只要缴纳医社保,社保保险行政部门会赔偿,认为对自己权益影响不大。但实际上如果发生工伤赔偿,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能让你损失巨大。就拿本案的刘先生来说,因为单位没有按照刘先生实际工资缴纳医社保,导致刘先生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少了近4万,对于一个从外地来厦门务工的人来说,四万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一般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各省(市)最低缴纳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目前是十分普遍。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对于已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支付的部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按照社保缴纳基数予以计算。因此,对于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造成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纠纷,职工是无法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张赔偿或补足。
【总结】单位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对工伤赔偿影响巨大,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核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按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基础为标准计算,其与员工实际工资计算可得赔偿可能差距数倍之多!因此,对于单位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员工应引起特别注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