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争取子女抚养权是当事人的诉求之一,很多当事人往往会为了想争取到子女抚养权而在财产分割上进行让步。
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提供充分的证据,让法官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
争取子女抚养权提供的证据,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讲:我方有利条件、对方不利条件。
<我方有利条件>
【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
1、子女的房间照片、视频
2、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的照片、视频
3、送子女就医的发票,病历,照片,视频
4、送子女去课外辅导班上下课的照片、视频、辅导费发票
5、周末节假日陪同子女出行游玩的照片、视频
6、家长群中与老师沟通子女学习的聊天记录
7、提供证人出庭(邻居、老师等)
【我方较好的经济能力】
1、我方的学历证明以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2、我方的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完税证明
3、我方的房产证
4、我方的汽车
5、有利于子女将来就读好学校的证明(如学区、招生政策)
6、我方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证明(父母出庭、出具协助子女抚养意向书、父母健康情况、父母收入情况、父母有无退休、父母的学历及曾经的工作经历)
【优先抚养的情形】
1、我方系女方,子女未满2周岁
2、子女满8岁,子女愿意跟随我方生活(书面、录音、视频、法官询问)
3、我方身体情况已不适合再次生育(病历、诊断证明书)
4、子女从小开始就长期跟随我方父母生活。
5、对方为再婚,之前的婚姻已有子女
6、子女性别认同问题
<对方不利条件>
1、对方家暴记录(报警记录、笔录、病历、摄像头、音频、通话录音、聊天记录)
2、对方目前出轨或有过出轨记录
3、对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4、对方工作情况不适合抚养子女(无工作/工作不稳定/工作性质不适合/工作忙碌)
5、对方经济能力不适合抚养子女(收入低、无房无车、租房住)
6、对方父母不适合协助抚养(异地、年龄、收入、身体状况、教育)
7、对方存在恶习(赌毒酗酒等)
8、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合抚养子女(精神病、传染病等)
9、对方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10、对方有极端言行或有心理疾病(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