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英律师
王慧英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1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南-长沙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国家拆迁以后出生的新生人口,是否能够享有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权益?

发布者:王慧英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34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在国家拆迁以后出生,其父母在拆迁以后将户口迁出原有的村集体。现村集体剩余土地征收,村集体对原集体组织成员分配土地收益款项。对当事人未进行分配,对于新生人口是否享有分配权益?目前的法律法规,未有任何规定。根据长沙相关拆迁条例规定,货币安置后不再保留原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仍享有集体财产权益。

二、法院审判结果

支持原告分配土地补偿款的请求。

三、律师点评

当事人作为父母征地拆迁以后出生的新生人口,其依赖父母一起生活的未成年人,需要依赖父母的收入作为基本来源,应当予以分配。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其父母仍然参与村集体拆迁,仍视为集体组织成员,当事人作为未成年人依赖父母的收入作为生村和保障,应当予以分配。

王慧英律师,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领域:专注公司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5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