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慧英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34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在国家拆迁以后出生,其父母在拆迁以后将户口迁出原有的村集体。现村集体剩余土地征收,村集体对原集体组织成员分配土地收益款项。对当事人未进行分配,对于新生人口是否享有分配权益?目前的法律法规,未有任何规定。根据长沙相关拆迁条例规定,货币安置后不再保留原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仍享有集体财产权益。
二、法院审判结果
支持原告分配土地补偿款的请求。
三、律师点评
当事人作为父母征地拆迁以后出生的新生人口,其依赖父母一起生活的未成年人,需要依赖父母的收入作为基本来源,应当予以分配。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其父母仍然参与村集体拆迁,仍视为集体组织成员,当事人作为未成年人依赖父母的收入作为生村和保障,应当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