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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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发布者:王慧英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4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在海底捞餐厅门口等其朋友的过程中,与被害人杨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在2人殴打至海底捞餐厅大堂时,与被告一起来海底捞的4人见状,立即上前帮助被告对被害人杨某事实殴打,将被害人杨某打倒在地后,被告等人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要求赔偿金额12万元左右。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一人一年有期徒刑,赔偿6万元左右。

二、案件点评

    本案被告与被害人在海底捞公众场所双方殴打,被告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有自首情节,同时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双方一直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到被害人赔偿金额要求。最终量刑根据《刑法》规定在一年有期徒刑。


王慧英律师,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领域:专注公司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5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