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购房房屋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也是最大的经济支出,如果购买的房屋不满意怎么办呢?这也是大家对于购房慎之又慎的原因。而此时,开发商打出“无理由退房”的广告时,这是否可以加速你的购房行动呢。本案中,购房者在看到开发商打出“无理由退房”的广告后,加之该开发商还是知名企业,故购房者对此深信不疑,并实施了购房行动。尔后,因各种问题需要退房,遂向开发商提出“无理由退房”的申请。但此时,开发商确以各种理由拒绝。委托本律师后,经分析,双方签订的所有资料中,确实没有“无理由退房”的约定,而且现在该广告也早已停止发布,故就现有证据对购房者极其不利。为避免我方的不足,本律师从多方面收集了证据,用以证明购房时,双方形成了“无理由退房”的约定。后经过法院调解,开发商同意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