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姬志文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3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述
原告诉我方委托人民间借贷50万元,提交借条、银行凭证等予以佐证。我方委托人自述为虚假借贷,实为原告替我方委托人担保的赌债,律师介入后调取了相关证据,并经过细致的分析,与原告当庭进行了激烈的抗辩。
二、裁判结果
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三、律师评析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首先,50万元为两笔现金借款,且仅提供了两份取款凭证,这一点与以往交易习惯大相径庭,律师申请调取了原告方的完整银行交易记录,从中发现原告方在第一笔取款当天,账户中有超过50万的存款,于是质疑原告方为何不一次性取款50万借与我方委托人。其次,原告方在第二笔取款当天,向自己另一账户现金存款数万元,于是律师质疑原告方所述出借数额与客观事实不符。
最终,原告方难以自圆其说,放弃了对我方委托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