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焕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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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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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转账记录的借贷关系发生将近20年获得胜诉判决

发布者:陈焕君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8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亲戚关系,在2003年,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当时是通过现金支付的,没有转账记录,但被告20年内均未还款。原告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借条》的真实性,但否认真实发生借贷关系,即原告未支付款项给被告。本律师通过多个观点进行辩论和陈述,最终法官还是采信了本律师的观点。

首先,在2003年的转账方式不发达的情况下,原告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符合常理;其次,当时原告是做生意的,家里留存2万元现金周转,第二天早上去银行取现3万元是符合日常逻辑的,毕竟借贷金额仅是5万元并不是大量现金;最后,根据《借条》的字面意思,被告是明述“今借到***多少钱”,如果没实际发生借贷关系,没借到款项,被告借条可以写今向**借款多少钱,而不是“今借到”。一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提出的大部分观点,被告上诉但被告的代理律师却无故缺席二审的庭审。

本律师对本案的看法:第一,民事诉讼要维权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起诉,好在本案的《借条》没有约定到期时间,所以在法律规定的最长20年时效内起诉,委托人找到本律师的时候即将诉讼时效届满;第二,关于办案除了证据、法律规定,还要注重逻辑分析,注重日常常理;第三,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尽职尽责,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基础。

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一级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建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近年主办刑事案件大都能取得不起诉、轻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韶关
  • 执业单位: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9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