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志华律师
季志华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新乡执业1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代理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

发布者:季志华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2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封丘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X、李X。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份,被告人张X利用封丘县城关镇瑞丰超市三楼星力动漫城的捕鱼机供他人赌博,至2020年6月19日被封丘县公安局查获,共非法获利25000元。被告人李X系星力动漫城工作人员,在其明知被告人张X利用赌博机供他人赌博的情况下,仍帮助张X为参赌人员充值、退币。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X、李X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有书证被告人张X、李X的正面照片、户籍证明、前科证明、抓获证明、非党非公职证明,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转账截图、2020年6月星力电玩城报表,封丘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人王XX、王X、边X、刘X1、朱X、张X1、张X2、刘X2等人的证言;被告人张X、李X的供述与辩解;新乡市公安局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功能检验认定报告;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现场示意图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李X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李X具有初犯、偶犯、无前科、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判处缓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李X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X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X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X、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将非法营利上缴封丘县公安局,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张X、李X认罪态度较好,且认罪认罚,酌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根据被告人张X、李X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认罪悔罪表现,认为被告人李X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社会危险性,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被告人李X宣告缓刑。被告人到其住所地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二、二、被告人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四、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季志华律师系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新乡市检察院青少年维权中心律协“小荷工作室”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新乡
  • 执业单位: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7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招标投标、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