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我方接受原告彭XX的委托,担任其与被告李XX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全程为原告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本案中,原告与被告 2006 年登记结婚,2007 年生育婚生子,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婚后感情淡薄且分居多年,原告曾提出协议离婚遭被告拒绝,无奈之下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由原告抚养婚生子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诉讼请求。
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我们接受委托后,积极梳理案件事实,整理相关证据,清晰向法院陈述原告的诉求与事实理由,明确指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婚生子长期由原告照顾,由原告继续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合理主张。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被告及法院积极沟通协商,为原告争取最优的调解结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2000 元生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一半,且被告享有合法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中,原告小型轿车归原告,一处房屋及车位归被告,另一处房屋归原告,被告需在 2020 年 7 月 2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 300 万元房屋补偿款,原告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及对应房屋贷款由被告承担;同时约定若被告逾期支付补偿款,需按月利率 2% 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原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名下存款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小孩物品归小孩所有,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愿承担,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整个案件过程中,我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立案到庭审再到调解,全程为原告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诉讼服务,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积极为原告争取抚养权、合理的财产分割及逾期补偿的违约责任保障,最终高效、圆满地解决了原告的离婚纠纷,最大程度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原告的诉讼目的。
申玉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