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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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调控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一定无效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1次举报


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1.出卖人未领取权属证书的;

2.买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3.买卖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

4.房屋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5.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6.违反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不违反法律、行政治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