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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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300273索赔提示:已有股民胜诉,其他受损股民可加入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1次举报

目前,投资者索赔和佳医疗300273违披案,已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部分中介机构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责任。

2023年3月29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和佳医疗”)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3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7号)。

经查明,和佳医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和佳医疗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当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等信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和佳医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0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和佳医疗300273,并且在2022年4月19日(含)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本案的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2023年7月6日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在2023年7月6日被摘牌。但这一情况并不影响受损股民依法主张索赔。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