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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哮喘学生致吐血”事件学生家长刻意捏造事实,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否有刑事犯罪的风险?

作者:艾阳阳律师团队时间:2020年06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8次举报

“体罚哮喘学生致吐血”事件学生家长刻意捏造事实,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否有构成刑事犯罪的风险?

近期网络上一则“班主任体罚哮喘学生致吐血”事件闹的沸沸扬扬。此事件经学生家长爆料出后,引起社会公众对涉事班主任口诛笔伐的浪潮一波接一波,相关事件网络上的报道关注度据说有几十万之多。但是事实真相真的像学生家长爆料的那样“班主任如此丧心病狂吗?”事件果然按照传统的发展路线继续走下去,没过几日官方消息辟谣通报,又狠狠的打了大众的面孔!涉事学生家长大部分事件内容系撒谎为了博得关注度!

我们先来看看媒体对整个事件发展过程的报道:

开篇事件报道转自【广州白云教育】;

广州白云教育5月31日通报:关于网传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年级5班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一事,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通报:

据广州白云公安5月31日凌晨的通报,发帖人刘某(微博名:小岛里的大海)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据接诊医院反映,就诊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均未提及哮喘病史和吐血的情况,目前亦无法提供其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

经区教育局调查,2019年12月10日,刘妍老师因学生违反学生管理纪律,以班规为由让刘某女儿等5名违纪学生跑10圈。视频监控显示,刘某女儿于当天14:55开始慢跑第1圈,跑跑走走停停共完成9圈,15:27离开操场,15:35至16:30上思政课和自习课时无异常状况,16:30放学后在校门由刘某接走,监控视频显示刘某女儿身体和精神无异常状况。

学校已于2019年12月12日暂停刘妍老师班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其品德学科科组长职务等处理。

区教育局将继续强化学校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此前报道:

广州警方通报教师涉嫌体罚学生事件:家长承认有情节撒谎

针对网传“广州一教师体罚学生,致学生大口吐血”一事,广州白云警方今天(31日)通报称, 相关情节系发帖人刘某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以下为通报全文:

广州白云警方今天(5月31日)通报:关于网传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名教师涉嫌体罚学生一事,警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微博名:小岛里的大海)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据接诊刘某女儿的医院反映,就诊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均未提及哮喘病史和吐血的情况,刘某目前亦无法提供其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与此同时,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

白云警方表示,将继续配合教育部门对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对触犯法律的相关人员,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到本文讨论的主题,该学生家长传播不实言论的目的是为了加大影响力和关注度。为了加大影响力和关注度本身进行对事件的一定夸大是网络上发声的惯用手段,但是这个度要把握好。仅仅是就事论事的略微夸大倒是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直接传播不实言乱就是另外一回事。

参考事件报道:该学生家长声称自己女儿受老师体罚后吐血、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的情节,根据目前报道证实都是虚构的。那么这些不实言论真的可以随口说说就没事了吗?显然不是这么回事。此学生家长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甚至刑法。我们先从违法角度讨论,其行为至少是一个违法的行为,编造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散播造成不良影响,首先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次,编造此类谎言,本身对涉事教师和学校都是一种诽谤的行为。另外,就其爆料自己女儿被老师威胁殴打,和送老师6万元这一情节均可能涉嫌一较少遇到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内容“老师威胁殴打学生”,不禁让笔者想起就在一两年前宣判的“某程亲子园虐童案”当时涉事人员是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另一造谣情节,送老师6万元,这个数额正好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罪名的立案追诉数额标准。如果涉事班主任真的被以相关情节传唤或者拘传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那造谣者确实是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的。包括其以化妆水来伪造成女儿血迹的行为,其主观恶性可见一斑。相信有关部门在对涉事班主任行为进行纠正处理后,相关涉事人员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也会依法进行处理。坐等官方对事件的进一步报道。

现实当中人与人在社会中接触,难以避免会产生诸多纠纷和矛盾,纠纷矛盾都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解决,比如协商、谈判、检举、投诉、诉讼等。切勿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使用不法手段来解决。尤其是涉事人员大多是非专业法律人员,可能在其认知中充其量属于“不对”的行为,实际上确属违法甚至是犯罪。由于笔者系专业刑事律师(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对于各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接触较多,往往真正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其实占比少之又少。大多数触及刑法红线的人员,还是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受自身认知等因素的限制,自认为是“小恶”而为之。实际却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的“小恶”,严重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比皆是。

截止笔者发表该文,广州白云警方官微已经通报,涉事家长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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