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艾阳阳律师团队 时间:2020年05月13日 7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20)沪0106刑初594号
——P2P金融理财公司业务总监,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辩护人介入后在公安侦查阶段成功争取取保候审,终获缓刑判决。
辩护人 艾阳阳 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某于2016年10月入职某某金融理财公司静安分部,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总监,其任职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
辩护人接受委托,会见了嫌疑人/被告,查阅了卷宗材料,反复审核后制定了辩护方案。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被告,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充分与被告进行了沟通,理顺了法律定性等重要问题,在公安侦查阶段即为嫌疑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为后续案件顺利办理铺平道路,在详细研究了卷宗,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最终为被告争取到缓刑判决。详细案情可参阅判决书。
被告人彭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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