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艾阳阳律师团队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2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16)沪0109刑初284号
——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辩护人介入后找到案件重大”突破口”,被告最终仅被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最终仅获刑七个月。
辩护人 艾阳阳 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某月某日下午14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本市山西北路XXX号附近,因贩卖毒品犯罪嫌疑被公安民警追捕,被告人张小华在逃逸过程中,持刀与民警对峙阻碍人民警察执法,并趁机逃离现场。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嫌疑人(被告),并且详细研究了案件的具体情节,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并且在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当中发现证据方面的突破口,最终争取帮助被告人摘去了《贩卖毒品罪》这一重罪,仅以妨害公务罪被提起了公诉。最终被告人张某某仅获刑七个月。
特别说明:由于相关裁判文书未能完整体现整个办案过程,案件的部分法律文书又属于涉密文件,所以不便公开,但相关文件已经完成归档保存。均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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