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阳阳律师团队
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18221509715
咨询时间:07:00-22:30 服务地区

P2P“X尔”资产公司业务主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00余万元,涉案数额巨大,终获从轻处罚

发布者:艾阳阳律师团队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85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17)沪0106刑初776号

——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数额巨大,终获从轻处罚

辩护人艾阳阳律师,系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朋尔资产自2013年12月起,先后租赁本市多处办公场所。自2014年起,朋尔资产招聘大量员工,采用打电话、熟人介绍、召开产品推介会等,以某房地产项目融资需要为由,通过公开销售债权、预售商品房为抵押的借款两种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大量吸收资金。

经司法审计,被告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00余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嫌疑人(被告),并且详细研究了卷宗,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最终为被告争取从轻处罚。

艾阳阳律师团队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82215097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0.7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5次 (优于96.2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1次 (优于98.6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9239分 (优于99.1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0篇 (优于9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艾阳阳律师团队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96491 昨日访问量:57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