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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XX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分部负责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6000余万元,最终获较大幅度从轻处罚,仅获刑二年九个月。

发布者:艾阳阳律师团队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4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19)沪0106刑初946号

——中XX创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浦东分部负责人,涉及非吸数额6000余万元,最终获较大幅度从轻处罚。

辩护人艾阳阳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所刑事辩护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2015年下半年入职并担任“中XX创”浦东新区分部负责人,经司法鉴定,杨某某在担任公司浦东分部负责人期间,其本人及其团队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6000余万元。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被告,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充分与被告进行了沟通,为后续案件顺利办理铺平道路。详细案情可参阅判决书。

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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