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立遗嘱人:
居民身份证号:
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对本人财产做以下安排:
一、我去世后,所有我的遗产均由我的配偶**继承,其他人均不继承。
二、如我去世,我的配偶先于我或者同时与我去世,则我的遗产只由我的儿子**个人继承,遗产均由**个人继承,归**个人所有,与**的配偶无关。
三、我的遗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中属于我个人的部分:
1、 公司的股份;
2、房产;
3、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收益、债权、国债等;
4、现金;
5、文物字画;
6、贵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7、其他财产。
特此遗嘱
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