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徐婕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房产继承的事情。
我父母有两个孩子,我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大哥。
母亲去世得早。
前几年,我爸爸因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
大哥就和我约定,谁照顾爸爸,谁就得老家的那套房子。
而且,他说,他工作忙,没的空照顾爸爸。
我就把爸爸接到我家了。
平时吃饭、看病、住院、吃药,所有花销都是我来出,伺候也是我跟我媳妇。
大哥基本上没管过,逢年过节就来看看,也没掏过钱。
去年,我爸爸去世了。
按照约定,我和大哥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手续。
当时,大哥当着公证员的面,自己签字按手印,写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上面写得明明白白,他自愿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以后绝不反悔。
可谁知道,他现在后悔了。
说什么赡养和遗产是两回事,当初的协议是我哄骗他签的,不是他自愿签的。
他现在要求我分一半的房子给他。
如果我不同意,他说他要起诉我。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大哥现在到底还有没有继承权?
徐婕律师的回答
放弃继承权是对自身权利的重大处分,一旦以书面形式作出,尤其是经公证后,即产生法律效力,非有法定可撤销事由不得随意反悔。
你大哥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明确放弃对父亲名下案涉房屋的继承,其理应知晓该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该声明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你大哥若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哄骗或胁迫行为,仅凭单方陈述不足以推翻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
徐婕律师团队
